2010年5月4日星期二

伶人

什么都做不得真
什么都请不要信
就从浮华里轻轻探一探身
再折身重回旧梦
说什么天荒地老
道什么海誓山盟
就挽住了记忆的某个片断
对质那一句戏文
纵爱得情深纵等得心疼
谁又能把谁当真
纵哭到肠断纵恨到铁心
不过是粉墨人生
原来我爱着的那一个伶人
全不似我心中倩影
原来我感动过的那一份情
在他不过是戏分
惊醒了一场春梦
揉碎了两眼怔忡
纵然明白了虚饰的情爱之后
只是颗不化的心
我还是爱那伶人
我还是等那份情
虽然我知道一切是梦而梦终会醒
我已经付出我心
我知道我心中爱那个人
虽然他无动于衷
我知道我还会怅望我还会等
虽然他只是个梦
破碎的梦

2009年12月23日星期三

青春如歌

在那些最郁郁寡欢的的青葱岁月里,音乐给了每个人莫大的慰藉和共鸣,让我们爱得如此深许和真切。流逝的青春、不安的年华,那些乖张或者顽皮的心事,却总潜在着一种无形的力量,把人的内心最坚硬的神经磨走棱角。突发灵感,萌生念头,欲将那些忧伤的音乐和疼痛的青春揉搓进支离破碎的音符里。


──────

我要根据这些字写成一首歌,嗯,发愁及发楞中。

──────

就在我回头的那一刹那,你看见了什么

于是你伸手抹去我额角的白发。

就在我们转身离去的时候你又听见了什么

美丽眼神突然绽放晶莹的泪花。

一间酒吧一把吉他

一个颓废少年揉碎一捧红色的鲜花

一座舞台一挂黑色布景画

一位长发女孩读的诗使你曾泪如雨下

你说我们回不去了吧

回那青涩的年华

虽然那时的懵懂也曾让我们莽撞和尴尬。

你说我们忘记了吧

忘记了那时的情话

虽然那时的茫然也曾让我们苦痛和挣扎

时间它竟然像流沙。

听我说亲爱的人生确实如酒吧,

经历过喧闹与狂野会长成娴静的花

听我说亲爱的人生确实像吉他

弹奏过繁复与高潮再倾吐知心的话

走过落幕的舞台 把经典的话品咂

剧中的主角归去剩下我们演绎神话

取下沾满尘埃的画盘起纷乱的长发

我们用目光回忆那首诗然后携着手回家

那些青涩的年华

那些甜蜜的尴尬

只要我们记得起谁也夺不去不能抹杀

那些笨拙的情话

那些天真的挣扎

只要我们不忘记它就永远等在那儿

等着你去摩挲

青春如歌

在那些最郁郁寡欢的的青葱岁月里,音乐给了每个人莫大的慰藉和共鸣,让我们爱得如此深许和真切。流逝的青春、不安的年华,那些乖张或者顽皮的心事,却总潜在着一种无形的力量,把人的内心最坚硬的神经磨走棱角。突发灵感,萌生念头,欲将那些忧伤的音乐和疼痛的青春揉搓进支离破碎的音符里。


──────

我要根据这些字写成一首歌,嗯,发愁及发楞中。

──────

就在我回头的那一刹那,你看见了什么

于是你伸手抹去我额角的白发。

就在我们转身离去的时候你又听见了什么

美丽眼神突然绽放晶莹的泪花。

一间酒吧一把吉他

一个颓废少年揉碎一捧红色的鲜花

一座舞台一挂黑色布景画

一位长发女孩读的诗使你曾泪如雨下

你说我们回不去了吧

回那青涩的年华

虽然那时的懵懂也曾让我们莽撞和尴尬。

你说我们忘记了吧

忘记了那时的情话

虽然那时的茫然也曾让我们痛苦和挣扎

时间它竟然像流沙。


2009年11月29日星期日

爱人

词:妮南
曲:刘彤
唱:妮南、刘彤

有那么一个女子,最爱唱《铁窗》和《城里的月光》,最爱梦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的英挺男子,有些细细碎碎的心思,做些清清爽爽的事。我们的首次见面,两个人谁都不肯多说一句话,一个是木讷,一个是娴淑。自然,第二次到第三次见面之后,所谓熟了,木讷的成了话唠,娴淑的成了恶女。正所谓,距离决定了美。

她叫苏妍,我喜欢这个名字,这个姓。正如我叫苏飞一样。我们师出同门,所谓既同姓又同宗。在她成为我同宗之前,她是我同学的同学,隐隐地隔膜了那么一层。我那死党同学本科就读一个美丽的城市美丽的校园,曾同他回去玩过一次。我在他们的校园里走过一堵破败的墙,旁有竹林,黄昏的斜阳黄昏昏地照过竹林,散落一地斜斜的疏影。风起,就听见满世界的萧瑟之声。我说我爱这个地方这份景色,我同学说我小资得该死。那次我认识了他的许多小资的同学。这个女孩子,并不在其内,虽然我们的地理距离要更近一些,也虽然她内心里小资得要命。但在她的同学心目中,她一点都不小资。她来我们学校找过她同学也就是我同学几次,但我都无缘得见。与她有缘得见的一个,现在却不幸早早羽化了。那一年夏天,雨滂沱如注。

也因为这层关系,在她与我成了同门之后,她死命地不肯称我为师兄。我们在路上也很少打招呼,原因是她拒绝承认自己比我小,而我当时还不知道自己也开始近视,需要戴眼镜了。再说,我走在路上,一般与电线竿打碰面的机会比与活人碰面的机会要多──人是会给我认路的。

再后来,不知道她怎么着就勘破了这一层俗情,叫师兄叫的比谁都甜。我们的关系也就来了大跃进。我虽然爱唱歌爱小资,但道德感极强。在她堕落到称我为师兄之后,我也就堕落到居然跟着她们去KTV的地步。她的声音很好听,与她的气质迥然相异。也可见,女孩子家,再怎么强悍,内心里是很细腻的很温柔的,虽然她的外形并不就凶恶。

我们谈过心事,知道她的外强中干的性格给她带来过小小的困扰,我善做知心爷爷,便从旁细细开导劝解。但实话说,女人的事如戈迪亚斯之结,而我并不就像亚历山大。我的知心是否就如知己,我的"善做"是否就能化解,我全然无解。只是觉得这样,自己心里能好受一些。

但我那时候还年轻,年轻就喜欢胡闹。所以虽然我知道她的心事和部分喜好,还是以取她笑为乐。我曾在学校BBS上的博客上做小说《相思何畔》,以她为主角,虚衍故事,内容大抵痴男怨女,以现实中的人物为原型,比附了名姓,现在旁生枝节。追她的人不少,但又偏不遂她心愿。她也看我的博客,于是会在跟贴中想方设法地更改故事的后续发展,势要同自己的"所爱"结合在一起,但在她好事将近之时,我就会再加写一节,把故事再岔到匪夷所思的另一端。于是她再续,我再改。如此,不亦乐乎!终局是,她也累了,我也就没了兴致,在她的强烈要求下,这个故事就算是有了一个"结局":她爱的依然在别人身边,爱她的她还是不会考虑。我没有想到这个故事会影射,或者会有不好的兆头。

幸亏没有。呵呵。之后又过了一年两年三年……

她早有了意中人,好事是就临近,只是每次相询,都是还不够近。终于……

周末下雨,我昏昏地起床收拾,胡乱地吃饭,然后上车下车上车下车上地铁下地铁上车下车……她漂亮地像一朵玫瑰花,一脸的幸福如脸上扑满的白粉,随着一声声咳嗽扑嗽嗽地向四周散发。天气很冷,窗外纷飞着雨,四面八方的伞从这城市这地区的四围汇集,她高贵地像个公主,而她的王子也如她的梦想一般,修长,英挺,比较MAN。她也终于可以�下一脸强饰的坚强与凶悍,做个真正的小而满足的小女人。

恭喜苏妍,我的师妹兼死党。

推荐的歌曲并不是屠洪刚和王菲唱的那一首,而是很多年前一对幸福的夫妻唱的,要好听而温馨的多。可惜,要想听到,在当下的网络条件与人们的遗忘速度来讲,多半是不可能了。只要记得,在那首歌里,有一个女子温柔而痴心地低唤"爱人,爱人……",而也有一个男子同样温柔而痴心地回顾"爱人,爱人……"

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我是你的

从未怀疑你的真心
也从未动摇过自己的感情
我们这样痴痴地守望
苦难不过是一种印证。

想携你的手从天黑到黎明
想抚你的眉从额角到眉心
我们这样紧紧地相拥
谁都不可以让我们离分。

喉下隐藏着一种压抑很久的声音
简简单单真真切切只想现在说给你听


我是你的
没有谁能让我们相互忘却
我是你的
没有谁能让我们让它妥协。

2009年11月26日星期四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词:李安修
曲:陈耀川
唱:孟庭苇

说来说去,孟庭苇唱的与陈耀川写的歌中,怎么数都轮不到这首歌是我的最爱,甚至连之一都不是。之所以讲,是因为这首歌的旋律太口水与大众,没有多少亮点可以让人记住。孟的歌我最喜欢的还是《冬季到台北来看你》、《你看你看月亮的脸》、《谁的眼泪在飞》、《手语》,甚至后来的一首《萤火虫》;而陈的歌我喜欢的是《缠绵》(刘德华)、《我始终爱你》(陈自己)、《秋凉如我心》(蔡幸娟)、甚至《飘摇》(周迅),甚至《爱上我你快乐吗?》(郭富城)。但是想来想去,这首歌还是与我有缘的,不单孟的MTV里那飘摇的手势是我大爱,更因为这首歌与我有着不同的过往。

那时我读中师。中师里每年会有一门器乐课。师一是口琴,师二是竖笛,师三是风琴。我没有一样学得好。不过调调倒是在这三种乐器中都能完整而流畅地整出来。口琴没有学会伴奏,老师讲伴奏的时候,我正好回家帮忙秋收耽搁了。竖笛指法简单,不过我总怀疑自己的竖笛质量比老师的差,因此吹不出他那么动听的声音来。至于风琴,两只手协调不过来,经盼到老师夸了自己一次,就因为要准备省里的中师统考,把不可能统考的科目如音乐和美术体育早早给停掉了。唉,最后一堂音乐课被老师夸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弄得人七老八十了还觉得是个莫大的遗憾。似乎如果上下去,自己也可以成为郎郎或李云迪什么的,生生地给自己加了一层不可更改不可弥补的痛。

话说虽然我不喜欢这首歌,但我的哥们喜欢这首歌。这家伙到现在都觉得我长不大,于是我一直叫他叫哥哥。倒不至于像跟屁虫一样整天屁颠屁颠地追着他跑,但有人照顾自己,无论怎么着都不是坏事,也得乐得有这么一哥。现在想想,他长得小痞子一样的,整天混一帮小痞子,貌似也没有怎么照顾过我,甚至连大道理也懒得讲。除了某年的暑假前夕,他给我折了(貌似应该是在我自己强烈要求下才折的)一个荷包,然后说里面有一句真心话,要我回家才能看。我就真得一路惴惴不安、小心翼翼地揣回了家才看。拆开一层又一层的纸,他在里层写着,"人要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应该适应人。但我希望你永远如现在这么纯真。"靠!不过现在回想,当年还比较感动。似乎为了他这句莫大的奖赏,我真得应该一直纯真下去,哪怕纯成傻子。五年过去,这小子结婚,我千里迢迢巴巴地赶回去,感动的家伙不行,当然还是忘不了说我天真(幼稚)!再五年过去,当年的同学聚会,我又"千里迢迢"地赶回去,还是这句话撂给我。那么,又"五"年过去,这小子突然一脚踩到我的QQ空间上,说,"你似乎长大了。"嗯,我长大了!我都长老了才盼来这么一句话,容易吗?!

做哥哥似乎就应该亲密些。我们并不亲密,不过还是死缠乱打地问到他的乳名。似乎知道了乳名就如掌握了生辰八字拿到了一绺头发因而可以施法作祟一样地了不起:因为我掌握的是独家,能拿到这么私密的独家很能说明交情不一般。傻是傻了点,不过孩子那时候小嘛!但再想想,我既然可以死缠乱打撒娇使泼,倒也说明自己其实还真的是幼齿,不能怪人家希望自己纯真。再说,我那时真的很纯也很希望自己很纯。

想想我能纯到什么地步呢?比如有一次我这哥得了比较重的感冒,如我现在这样。他请了假在宿舍里挂水。于是我也就请了假在宿舍里陪他挂水。那时候我喜欢看尤金的水,就一面看他的吊瓶一面看尤金偶尔也看他。他对我的尤金不感冒,感着也就对人不感冒,要哄我又哄不走。我坚持说要给他拨掉针头的,这事儿他自己做不来。于是我就留下来继续时不时地紧张地看看他的吊瓶,再紧张地看看他的脸。我紧张是因为虽然我勇敢地要承担这一艰巨的任务,但我从来自己没有挂过水很少留意过别人怎么挂水也就从来没有给人拔过针头。时间终于到的时候,我两手哆嗦两股战战地为他拔针,老是担心空气进入血管,又老是担心弄疼他,就手抖抖地拔了。结果到现在我也忘记是他拔掉的还是我拔掉的了,反正似乎后来他的胳膊流血了。是似乎,因为我老是觉得他应该流点血,否则与我的紧张失控完全搭不上边。

那么也似乎是他自己解决了问题之后,就又似乎并没有生气,而是好言款款地安慰我。到头来貌似得病的是我一般。这样看来,他是蛮大哥的。呵呵。大哥照顾我,其实是照顾不来的,我们不是一个宿舍的,我也并不就赖在他身边。他喜欢和那些痞子聊天,虽然他不做那些痞事,我还是觉得他有痞味。我呢,喜欢看书写诗写歌并且狂爱打扑克。他并不打扑克,这一点倒不痞。没事有事的时候,他会一周一到三封地给女朋友写信,然后给我看他那些上面粘了很多香港明星的小贴人的歌本──我们那时很多人都有一本小歌本的,把自己喜欢的歌的词抄下来,有些人,比如说我,会连谱子也抄下来。他并不抽烟,但是积攒了许多的烟盒纸欣赏,这些也是我爱看的,虽然我不收集烟盒纸和邮票。这些小故事小游戏,是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才会做的,现在的小孩,哪里有这些兴致和时间?

不过他真的是很适合做一个大哥。那时候,我们住宿紧张,师一上学期十个人住一个平房宿舍,下学期宿舍楼盖好就八个人一个宿舍,师二下学期宿舍楼全部收拾好后又是六个人一个宿舍。我们从来不是一个宿舍。但我在哪个宿舍,哪个宿舍都会发生关系很僵的情况。我虽然不掺乎,但心里就老是绷着的。说是跟谁都关系不错,但这不错是没有利益冲突的不错,也是大家都拿我当孩子看的不错(同宿舍比我大最少的大我两岁),真正的知己其实并不多。他在他那一宿舍,问题当然也很多,表面上看着和和气气的,其实他也被算计过。不过,他这人就是这些事自己心知肚明的,什么也不说而已。而且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似乎也很少跟别人谈起。我有幸知道一丁半点,也许只是给我一个弟弟的名号而已。呵呵。我是到后来真的为他的大度宽容而感动的。

大哥自己爱听歌,但并不唱。他喜欢命令我给他唱歌,尤其是这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有时让我吹这个曲子给他听。被他害得,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声音算不错,好歹也算能听得过去那种。那知道全然不是。到了大学之后才发现,也是我曾经很要好的一个哥们,街面上流行什么歌,就会过来让我教唱。但学好之后就不再理我。原来我的唱歌只是调子准而已,我的作用等同于一个教歌的工具。因为大哥喜欢这首歌,也因为他真的是我大哥。所以学校留给我们寒假作业让我们自己动手做手抄报的时候,我都没迟疑就答应替他做了。回学校交作业,我的手抄报名字就叫《云》第一期,他的就叫《云》第二期。在手抄报上无论是歌曲欣赏、诗作和散文小说,全部都是以这首歌为中心。我现在还记得,我附衍的那个故事的女主角名字叫做云,故事的标题就叫做《雨云》。当然,那些诗与故事,到底写的是什么,早已忘却了。一个少年的事,能有多少值得怀想留恋的呢?除了那份情怀?

再后来就是要准备考大学了。我是刚上中师就有学姐告诉我说你这么小又聪明应该考大学的,我们都年纪大了没有那个心事。但是我玩心太重,从来想不起学习来。大哥也知道我想考,到了师三上学期的时候也催过我让我学习。后来可能也就懒得管我了。师三下学期,学校组织报名的时候,才开始急了。班主任与我交情很好,就给我找了他的办公室,让我可以随时到里面去静静地学习。这时离考试可能也就两个月不到的样子了。校内的初选有惊无险地算过去了。我开始从初中的数学看起,想在一个半月内把相当于高中三年的数学补上去,最起码不要给我拉分。同学们与我的接触也就少了。也应景地照毕业照,到照相馆给自己也照"玉照"一张洗几十张,等着分配送人。看书的间隙拿着一堆留言册写留言,杀死大部分脑细胞,要写出最真挚最贴切又最酸的话来送给每一位同学。这样,恍恍然,实习期就到了。他们每个人都要回到各县去实习,我们班只剩下两个要考大学的留守。同学们走的时间并不统一,有迟的有早的,也就两三的事。有些我还并没有赶上送就不见了。大哥属于走得晚的那一个,不是最后一个也差不多了,似乎是等他女朋友从省城过来一起回家。有没有他女友我也忘记了。只记得送他回来的一路上,一个人走着,心里空落落的。回到宿舍与复习的地方也呆不住,于是干脆自己到外面散步,并写了一首叫《一去不回》的歌。第二年在大学校园里,看到学兄学姐们又含笑在校园里留影分手,又写下了一首《落花的时节》,纪念我这位大哥。他结婚的时令,正是天寒地冻,我从南方赶回,大早上清冷冷地从住处出来,对着楼边的一株大树发楞。我去的时候和我回的时候,都从那株树边经过,也中心所念写了歌。只是青春不在,写了也只是写了,之后就顺手忘了。倒是中师的时候从《风中有朵雨做的云》里化出来一首叫《让我再唱一首歌》的小令,些许几句还记得。

2009年10月11日星期日

夜

黑夜那么长,
长得心发慌。
独自倦在沙发角落里,
听窗外的声响。
雨声好凄凉,
风四处游荡。
吹过街头行人的彷徨,
然后再吹起忧伤。

小小的心房,
又再次受创。
房间那么阴冷那么空荡,
让你想一双臂膀。

想他干什么?.a8 .b84 c4 .a4 a2
梦他干什么?b8 a84 b4 a4 e2
不如从此无是无非,.a8 .b84 c4 .a4 a4 g4 e4 c4
浑浑噩噩过。e4 d4 .e4 d84 .a2.
爱他为什么?
恨他为什么?
不如从此一切忘却,
好似从没遇见过。